警惕“视保姆”产品没有医疗器械准字,竟然宣称有治疗功效,已经涉嫌违法宣传!
今天我们继续了解“视保姆”的相关情况。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以及和其推广人员了解的相关销售模式。可以初步断定“视保姆”已经涉嫌违规销售。下面看小诺的详细分析。

“视保姆”的宣传中提到了可以治疗近视,最终能达到摘镜的效果。这种佩戴式的带有治疗功能的眼镜是必须申请医疗器械准字的,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“械字号”。但是小诺找到“视保姆”的销售人员了解到,目前公司正在申请,不久后就会拿到医疗器械准字。那么很显然目前“视保姆”是没有“械字号”的,那么在这种情况下“视保姆”还有权利销售产品吗?我们带着这样的问题向豆包提问,得到下面的答复。

宣传能治疗近视的眼镜是不是必须有医药器械准字?
是的,宣传能“治疗”近视的眼镜,必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(即“械字号”),且广告必须经过审查批准。 否则即属违法。
一、法律与监管依据
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:
定义:任何用于疾病的诊断、预防、监护、治疗或者缓解的仪器、设备等,均属于医疗器械。
分类管理:
普通框架眼镜(仅矫正视力):通常为第二类医疗器械。
角膜塑形镜(OK镜)、隐形眼镜: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(高风险)。
宣称“治疗/治愈/恢复”近视的产品:必须按医疗器械注册。
二、关键红线:“治疗近视”的宣传违法
医学定论:在目前医疗技术下,真性近视不能治愈,只能矫正或控制。
违法宣传:使用“康复、恢复、摘镜、降低度数、近视治愈”等用语,属于虚假广告。
后果:
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却宣传疗效:按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处罚。
广告未经审查发布:处罚款、吊销资质。
三、合规宣传的两个必备条件
产品资质
必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(格式:X械注准YYYYXXXXXXX)。
注册证的适用范围必须包含“近视控制/延缓”(严禁写“治疗”)。
广告资质
必须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(格式:(省)医械广审(视/声/文)第XXXXXXXXXX号)。
广告内容不得超出注册证范围。
四、消费者如何辨别
看资质:索要并查验医疗器械注册证。
看用语:正规产品只说“矫正视力”、“延缓近视进展”;凡称“治疗/治愈/恢复”均为违法。
看渠道:OK镜等三类器械必须在医疗机构/眼科医院由专业医师验配。
结论:只要宣传“治疗近视”,就必须是医疗器械、必须有械字号、广告必须审批。否则可向市场监管局举报。

根据以上豆包的相关解答,我们已经可以基本认定“视保姆”目前涉嫌违法销售,未取得国家医疗器械准字的产品,且宣传有治疗功能。根据这种情况我们也有责任和义务向相关主管部门反应,或者举报其违法行为,避免给广大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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